教研室工作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8-09浏览次数:291

一、  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学习教育理论,端正教育思想,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全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二、  在系主任领导下、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定期进行市场调研,有针对性开发新专业。编写申办报告和制定教学计划,制定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
三、  在系主任领导下、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专业年级教学计划、修改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
四、  根据教务部门教学要求,落实相关教学任务,选用教材、实验指导书。组织教师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课程的地位、目的和要求,审查教师制定学期授课计划,实验教学计划、耗材采购计划。指导实训指导教师编写实训指导书(任务书),指导实训指导教师落实实践教学环节相关准备工作
五、  在系主任领导下、负责实训中心(实验室)管理和考核工作。
六、  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研究实验及实训课题的内容和组织方法,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不断研究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措施,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
七、  检查教师备课及教学情况,包括检查教案、实验方案,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相互听课与教学观摩,听取学生意见,了解本教研室所开设课程的教学质量。
八、  组织新开课及新开课的教师试讲。组织教师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制作各种多媒体课件。组织好考试命题、审题、阅卷、评分工作,审核上报成绩。
九、  组织本教研室教师集体备课,组织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探讨和教学经验交流,不断改进教学工作。
十、  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对外联系工作,积极组织和鼓励教师进行科研工作。
十一、    加强物质、资料的建设与管理。不断收集、积累有关的教学文件、资料,并应建立必要的教学档案。
十二、    建立健全教研室的各项制度。教研室在日常工作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计划的进行教研室教学研究活动,并填写“教研室教学活动日记”。进行教学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