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湖北省预赛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8-09浏览次数:32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挑战杯——彩虹人生”

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湖北省预赛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团委学校部、学联秘书处,各高职院校团委、学生会,省直机关团工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精神,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职业学校学生的创新创效、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和全国学联决定,自2014年起共同开展“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为遴选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比赛,团省委、省学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4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湖北省预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同圆中国梦想   共创多彩人生

二、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长江职业学院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全省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长江职业学院团委,负责日常事务。

大赛设立全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比赛的组织开展、作品评审等相关工作。

四、参赛对象

20147 1 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各类中职学校( 包括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和高职院校( 不包括有高职的本科院校)在校学生。

五、参赛内容

参赛组别设中职组和高职组两类。中职组设创意设计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共两类竞赛;高职组在中职组基础上增设生产工艺革新与工作流程优化竞赛、社会调研论文竞赛,共四类竞赛。

各类竞赛参赛作品具体要求详见《“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章程》。

六、推进步骤

1.5月8前,各参赛学校进行校内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湖北省预赛。每所中职学校可推报3-6件作品,其中各类别至少推报1件;每所高职院校可推报4-10件作品,其中各类别至少推报1件。各参赛学校需将《参赛作品申报书》(见附件3)及作品纸质版一式四份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指定邮箱。

2.5月中旬,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书面评审,确定入围全国复赛的作品名单。

3.5月25,根据全国大赛的相关要求,报送参加全国复赛的作品。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等奖项将在中职组和高职组内分别评出。同时,大赛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

八、工作要求

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大赛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机构并认真做好组织发动、作品遴选和报送等工作;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等方式,发布大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动员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要积极做好参赛作品转化服务工作,为参赛作品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紧密结合。

大赛有关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长江职业学院团委联系。

 

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徐      

联系电话:027-87235272

电子邮箱:tswxxb05@163.com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

邮   编:430071

 

长江职业学院团委

联 系 人:刘 

联系电话:027-87170180    13407179568

电子邮箱:37543866@qq.com

    址:武汉市武昌区雄楚大街9181号综合楼1101

邮   编:430074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挑战杯——彩虹人          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的通知

2.2014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湖北省预赛有关事项说明

3.参赛作品申报书

 

               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

                        2014年4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