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8-09浏览次数:100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2014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已经启动。相关申报要求和条件现转发给各学院,请大家动员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2013年我校电信学院应届毕业生陈隆正获得2万元资助。

需要强调的是:

1.全省申报时间为715截止,结合我校本学期校历时间,我校报名截止时间为627

2.报名对象为在校和毕业3年内统招专科学生。

3. 申请人需提交《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在627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齐云霞老师处。联系电话:87766869。学校收齐后统一报送至省级主管部门。

 

                                        校团委

201459

                                                          

转发省级文件:

关于申报2014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的通知

鄂人社函〔2014258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团委,各高等院校:

为提高大学生创业比例,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湖北创业发展, 2014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将继续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安排

2014年申报时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至715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扶持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项目。同一扶持对象不得重复获得本项目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国家规定依法在湖北省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对象条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四)工商注册时间在申报前2个月以上,且项目稳定运营2个月以上;

(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三、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根据大学生创业需求,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等后续服务。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交《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附件1)包括的以下材料:

(一)《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二)项目商业计划书;

(三)申报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学校证明材料或学生证)复印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五)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无不良信用承诺书、无违法记录承诺书;

(七)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八)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符合扶持条件的,已毕业的大学生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团委申报,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向所属高校就业创业管理部门申报。

(二)项目收集:各地团委会同人社部门,各高校就业创业管理部门会同高校团组织,联合对申报的项目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初审,确保创业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填写《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附件2);团省委汇总各地报送的毕业生创业项目,省教育厅汇总各高校报送的在校生创业项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或企业等相关人员组建评审团,进行项目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具体由团省委组织。对风险投资机构已经承诺投资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重点扶持。对拟扶持资金较大的项目,由团省委组织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进行现场答辩。对拟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9月份在湖北电视台举办创业湖北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

(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评审团意见,制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项目目录,具体包括扶持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扶持金额等,并通过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团省委拟定资金申请报告,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要诚实守信,所提供的各项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团委及各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并认真做好核实推荐工作。各地、各高校原则上应通过举办创业大赛的方式,选拔推荐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对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将予以通报。

(三)各市(州)团委汇总本地申报的项目,填写《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团组织和人社部门公章,于规定日期前报送至团省委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联系人:邹欢,电话:027-87235255,邮箱:hbsqczx@126.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邮编:430071);各高校就业创业管理部门汇总本校申报的项目,填写《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高校公章,于规定日期前报送至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蔡晨磊,电话:027-87677790,邮箱:369321604@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邮编:430071),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

2.2014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财政厅 共青团湖北省委

201456

 

 

申报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