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管理考核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8-09浏览次数:105

 

 为进一步加强二级学院(轻纺服装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方针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师生员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其安全防护意识,使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率;依法处理学校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方针,坚持“统筹设防”、“分工负责”的原则。
三、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责任制。成立轻纺服装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柳金发
  副组长:应培录、温振华、孙俊
  组  员:全建业、温振华、孙俊、敖锋、包振华、廖选亭、陈汉东、向虹云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院长柳金发为二级学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二级学院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并对二级学院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应培录、温振华、孙俊为副组长,其中:
  温振华、孙俊负责本系安全管理工作;包振华、廖选亭、陈汉东、向虹云协助。
  应培录负责学生口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敖锋协助。
  学生干事、辅导员对班级安全工作负责,教职员工均有维护学校安全和保护学生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四、具体要求。
  1、建立各项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逐步实现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明确职责。分团委和学生事务中心负责学生各种活动的安全工作;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学习过程中教学设备、设施的安全工作;各系及教研室负责校外实习学生的安全工作。
  3、实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检查排查制度。二级学院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在每学期开学前要组织专项检查,同时要根据不同季节和特定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主要检查各部门对安全工作是否重视,各种规章制度、措施是否得力有效并得到落实,各种设施设备是否有安全隐患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实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二级学院在组织的社会实践、春游、夏令营、外出参观或参加各种大型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在教育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外出活动必须报请二级学院院长批准。各种大型集体外出活动必须事先充分考虑安全因素,拟定详细活动方案、落实各种安全措施,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二级学院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逐级上报。如因报告不及时或延误抢救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加强各种教学设施、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二级学院各种教学仪器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对可能危及师生人身安全的设备、设施要经常检查完好情况,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7、教学口要加强教育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二级学院实验室要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课要有教师现场指导。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药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严格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勤工俭学等活动时要首先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在开展体育竞赛剧烈活动时,要组织学生做好预备活动,并有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应严禁身体不适者参加。
  8、二级学院学管口要加强各类大型活动的管理。组织春游、参观等社会实践活动和其它大型活动,外出前必须首先进行安全教育,充分考虑不安全因素,制定周密的活动计划,并有教师带队。
  9、二级学院学管口要加强宿舍的督查。学生会宿管部、学生自律委员会、女生部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宿舍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晚归、不归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处置措施;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宿舍督查。
  10、二级学院要重视安全教育工作,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要充分利用活动课、学科教学渗透等形式,针对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以及知识结构、认识能力差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要根据季节、地域、环境等不同特点选择重点内容,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火、防盗、防骗、防病、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知识教育。要特别重视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师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要加强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制观念,使学生能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11、二级学院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考核。安全工作是考核二级学院领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的领导及相关人员一律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对因官僚主义、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12、要依法妥善处理二级学院安全事故。二级学院教师、学生在校内受到轻微伤害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进行处理,同时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发生死亡、重伤等重大事故的,要保护现场,迅速报告相关部门,全力救护伤员,并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凡师生在校外因非学校责任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责任,二级学院不承担事故责任。
  13、实行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和奖惩制度。凡发生各类重、特大事故,二级学院要及时疏散学生,减少伤亡。领导和教职工要带头参加抢救。对遇险不救、临危逃脱者,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财产或师生安全做出贡献者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安全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因工作马虎,措施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通报批评。
  14、本制度仅适合于我二级学院各部门。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轻工与纺织工程学院
                                                               2006/10/20